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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干部管理条例
2014-01-06 11:11     (点击: )

学生会干部管理条例

为了提高学生干部综合素质,提高学生干部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充分调动学生干部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建设一支纪律严、学习好、工作精、作风正的学生干部队伍。根据学院学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管理条例:

一、管理细则

1、积极参与院级校级活动(参与加3分,院级获奖加6分,校级加10分)。

2、课堂出勤(课堂缺勤一次扣8分)。

3、宿舍卫生(卫生不合格一次扣8分)。

4、按时就寝(晚归一次扣4分,旷寝一次扣8分)。

5、会议及活动的到场情况(请假一次扣2分,迟到一次扣6分,旷到一次扣10分)。

注:每月学生会干部都有70分的基础分,按照上面的管理条例在基础分上进行加减,最后分数将作为每月一次评选优秀干事的依据和标准。

二、管理考核时间

1.每周考核一次,每周例会进行点评,总结。

2.每月月底根据考核分数,前十五名者将有资格参与每月优秀干事评选。

3.每学期末根据半学期的考核排名,前二十名者将有资格参与学期优秀干事评选。

4.每届末根据一年工作表现,评选优秀学生干部,并颁发荣誉证书。

评选规则:

(1)本职工作完成的出色,且学习成绩优秀者。

(2)遵守学校及学生会规章制度,无违纪情况。

(3)积极参与各项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者。

三、学生干部自动请辞程序

学生干部需提前半月向所属部门部长提交自动请辞书面文件,由部长签字,再由主席团商议表决,最后将其结果反馈给分管学生会工作的陈书记,由陈书记做出最后决定。

四、对学生干部辞退细则

1.对作风不端正,不服从学生会管理,以权谋私、徇私舞弊者辞退。

2.对缺乏纪律性和自觉性,连续三次考核分最低者视情况辞退。

3.对不注重工作方式,在工作中与其他同学发生两次及以上冲突者进行辞退。

4.对经常散播一些有损学生会形象的言语,做出有损学生会形象的行为,视情节严重做出口头批评或辞退。

5. 对每学期考试两科以上不及格者进行辞退。

6.对严重违反校纪校规者辞退。

计算机工程学院团委学生会

2013年10月7日

承诺书

我已认真阅读完学生干部管理条例,并自愿加入计算机工程学院团委学生会这个优秀的组织。我保证严格遵守学生干部管理条例,服从学生会主席团及各部长的领导,按时完成学生会下发的每一项任务,努力通过工作,逐步提高自己的素质及工作效率,树立良好的学生干部形象。如果中途自离未按照正常的辞职程序,将自愿放弃以后入党、评优、评先、奖助学金等评比资格。进入学生会后,我将在日常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增强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意识,做一名学习优秀、工作娴熟、作风端正的合格学生干部。

承诺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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