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桌游爱好者协会

2018-10-15 10:07     (点击: )

社团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荆楚理工学院桌游爱好者协会是在荆楚理工学院校团委领导下的由在校大学生自发组织参加的学生社团。

  第2条:本协会以锻炼、社交、进步、奋斗、团结为目标。正式名为“荆楚理工学院桌游爱好者协会”。

  第3条:协会以追求健康,团结为中心思想,服务同学为主导,结合理论与实际目标。达到“学习、服务、锻炼、社交”的目的。

第二章  会员条件

  第4条:会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有奉献的爱心,关注桌游活动,毅力坚强,热爱生命。
        2).有较强的责任心,能够遵守章程;
        3).热爱桌游活动,热爱聚会社交,有团体意识;

  第5条:权利
        1).对桌游协会内各级机构和领导有建议、批评和监督的权利;
        2).有权参加本桌游协会各项活动的权利;
        3).由于学习及其他原因而不能在继续桌游协会工作或参加活动的成员,有申请退社的权利;
        4).工作杰出并作出贡献者有被提任的权利;
        5).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6条:义务
        1.)自觉维护协会的形象。
        2).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3).参加协会活动,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协会的各项规章制度。
        4).根据协会规定,按时缴纳会费

  第7条:会员要求
        1).愿意参与本协会组织的活动,并且在活动中能做到关心队友,有团队合作意识
        2).有责任心,自愿主动接受并遵守本协会的各项章程和规章制度
        3).加入协会的会员每人每学期应交纳会费15元,分别为社团会费15元。(后期可根据桌游协会开支做出调整)

第三章  组织管理

  第8条: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财务部部长、策划组织部部长、外联宣传部部长、技术部部长组成(理事长由会长和副会长兼任)。任期为一年。具体职责为:
        (1)执行校团委和社团管理中心的决议;

        (2)制定年度的桌游协会工作计划;

        (3)监督财务部的账务进出;

        (4)对桌游协会会员进行监督,对违反有关协会相关规定的会员进行处理;

        (5)决策桌游协会重大事情等。

  第9条:如会长和副会长有严重渎职行为,并经由三分之一以上理事联名要求罢免,则可提交理事会启动罢免程序。


  第10条:理事长选举及理事产生办法。
        1).每届理事长任期结束前,由当届会长和副会长提名2至3名下届理事长候选人。由当届理事会民主选举产生。需有理事会三分之二的赞成票。
        2.)新一届理事的组成由当届理事会提名,经理事会通过方可组成。理事有权力参加协会的任何会议,并有义务按时参加理事会的工作。无故缺席理事会会议两次及两次以上者自动解除其理事职务。

  第11条:会长和副会长选举办法。
        1.)新一届理事会产生一周内,由新一届理事会负责会长和副会长的选举工作。
        2).每届会长和副会长由协会内部分别推选推荐2至3名候选人,由理事会民主选举产生。

  第12条:每届理事会任期结束前,经理事会讨论通过,由本届会长负责,向为协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会员授予荣誉理事称号。每位正常卸任的理事自动成为荣誉理事。荣誉理事享有终身参加协会各种会议及对理事会工作进行监督指导的权力。

    附:社团创立时理事会理事由各发起人自行商举。

第四章  活动

  第13条:协会一切活动须以安全为第一准则,遵守国家法律,遵守校纪校规,不得组织有损国家、社会利益和荆楚理工学院形象、荣誉的活动。
  第14条:协会于每年定期举行校园狼人杀等比赛活动,可根据情况而定组织狼人杀为主的聚会活动,加强同学逻辑能力,扩展会员社交圈,提升会员的思维能力。
  第15条:每次大型活动结束后,由各部门负责及时对活动成果进行整理总结、备案、存档,并向理事会提交活动总结。

  第16条:周末傍晚左右,组织桌游协会部分桌游协会会员进行狼人杀、剧本杀等活动。这是桌游协会最重要的活动之一,通过狼人杀、剧本杀活动体验桌游带来的娱乐和放松。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17条:本社团经费来源。
        1).根据校规收取一定的基本费用;
        2).在核准的活动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3).其他合法收入(包括商家提供的资金赞助,社会上个人的捐赠等。这方面的资金必须坚持来源合法,渠道正规,坚决杜绝任何可能损害国家、学校、协会利益的资金赞助。);
        4).在桌游协会创建初,由各发起人每人出资20元,筹措桌游协会第一笔协会活动资金。

  第18条:经费必须用于协会日常活动合理开支,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19条: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由专门的财务人员管理。每一笔开支有详细的记录与发票,财务人员变动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20条:协会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六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21条:桌游协会完成某种其使命或由于某种原因需要注销的,需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决议。终止决议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22条:协会不得分离与合并,从成立之日起不得修改此条。
 
  第23条:终止后的各项事宜由理事会处理,处理完毕后各项机构自行解散,从成立之日起不得修改此条。

第七章  附则

  第24条:本章程除第22条和第23条不能修改外,其它条例解释权、修改权属于荆楚理工学院桌游爱好者协会。

  第25条:在特殊情况,本章程第22条和第23条可以由理事会商议后进行修改。

  第26条:本章程自协会成立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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