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院务公开 >>岗位职责>>正文
计算机工程学院教学副院长工作职责
2017-01-18 08:35     (点击: )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本单位教学管理工作,协助院长制订并组织实施本单位的中长期教学工作规划和教学改革计划、专业发展与建设规划。负责制订本单位的年度教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主持制订或修订本单位各专业的人才培养计划、教学大纲及实施办法,经院务会议讨论通过,报请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

3、负责审定教学大纲、实验大纲、教学日历等教学基本文件;审定任课教师名单,布置教学工作任务;负责检查和跟踪人才培养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教师教学日历的执行情况;检查督促教学各个环节的落实和教学工作管理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负责组织日常教学工作检查、总结。

4、负责组织制订和实施本单位课程建设规划和教材建设规划,主持课程建设和自编教材的编审工作。

5、负责实施本单位教学改革计划的实施,组织本单位教师开展教学研究与改革活动以及教学改革经验交流活动。

6、主持各种教学评估和教学评优活动。

7、负责组织教学人员进修和业务考核工作,参与对教学人员的使用、晋级、奖惩等项工作的讨论,并提出具体意见。

8、协助本单位党委做好师生思想政治工作,组织教师开展教书育人活动。

9、指导教学事务科做好日常教学管理工作,检查督促教学事务科做好学生学籍管理、教学资料的收集、统计、上报和管理等日常教务工作。

10、负责处理和完成院长或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关闭窗口

地址:湖北省荆门市象山大道33号教学楼B4 邮编:448000 联系电话:0724-2355837

Copyright @ 2017 荆楚理工学院 计算机工程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